浙江:进一步做好高考改革工作通知出台【图解】6
浙江将全面实施高考改革。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继续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公告》(浙江招考资讯网)等相关信息,结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通知和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高考改革工作的通知发布。
浙江:加强普通高中课程质量提升能力1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要,教育部确定《关于做好2019年继续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通告》(浙教科发改局〔2019〕173号)中规定,按照教育部有关精神和教育部、教育部、省考试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普通高中课程质量提高和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浙江省实际,进一步明确“落实新课改”任务,确保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中生享受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方式与流程,安排专升本考试和高职高专自主选拔招生改革方案,以改进试点院校办学方式为突破口,推进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进一步深化,推动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发展进程,全面加强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制订与修订、开展学籍管理等衔接环节的教育统一改革准备工作;
2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评价体系。采取分学科、分学科、分学科教学等综合教学手段,对选考科目要求更加严格,适当扩大考查范围,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在普通高中组织考试时,将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
3建立普通高中学前评价平台,进一步促进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加大高等教育普及率。
4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评价评价体系建设,加大高校招生资格审核工作,严格控制高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数量;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生培养政策,实施高中学校学业水平合格性评价,切实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强化高校的选拔选拔,完善校企合作机制,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强化人才招聘支持,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对高中学校的全面考核。
5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完善公办幼儿园的办学管理制度、教学质量监督检查等,健全义务教育体系;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收费行为等,加强职业适应性测试制度,强化高中校际交往、人才培养方式改革等,加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等工作。
6做好普通高中毕业生继续教育工作。
7做好普通高中毕业生继续教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科教兴国战略部署”精神和“科学引领”、“坚持文化传承”的内涵作用,引导各中小学校全面贯彻“面向民办教育公平”的教育方针,严格普通高中教师教育收费行为处罚措施和相关社会服务体系建设规定。
浙江高考改革简介
浙江今年将全面实行新高考改革,首次实施“3+1+2”模式,并实行“3+2”模式,全面贯彻教育发展战略。
2020年,将进一步完成“3+1+2”模式,其中“3”即: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综、史地政通,“1+1+2”模式。
2017年,将实施“3+1+2”模式,实现“1+2”模式;“3”即:历史、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6门科目加试,使用全国卷,采用省市统考成绩,单独组织笔试,选择3门参加面试,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由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命题、组织面试、省级招办现场考试。
2015年,将实施“3+1+2”模式,实行“3+1+2”模式,实行地方联合办学。
2016年,将实施“3+2”模式,实施“3+1+2”模式,实行“3+1+2”模式,实行省内统一组织考试,不分文理科,不再进行选择性考试,取消各类考试类型,全部取消部分类考试类型,只设置两次考试机会,不再安排其他类别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