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延期偿还奖学金可以延期偿还奖学金吗?
一、大学毕业奖学金可以申请暂缓偿还大学毕业后的奖学金,大家要注意:1.选择大学毕业后继续获得更高一级学位(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可以在在校期间申请继续贷款之后研究生/第二学士毕业后偿还奖学金即可,届时偿还期限相应缩短(奖学金偿还期限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2.国务院2022年5月11日召开的常务会议决定,今年及上一年度毕业生奖学金本金可延期偿还一年,并免除今年应偿还的国家奖学金利息,免息资金由财政承担。延期后也要记得按时还款(奖学金每年的还款日期为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奖学金本身提供了5年的缓期偿还期限,如果毕业后开始偿还奖学金,最初的5年只需利息,过了5年的缓期偿还期限后开始偿还。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如何可以延期偿还符合本申请延期条件的借款的学生,可以到学院学生办公室办理延期登记,提交延期偿还申请。所在高校审核借款学生续期分红申请后,向贷款办理银行提出缓期还款申请的贷款办理银行在收到学校审核合格的缓期还款申请后,调整贷款学生的助学贷款还款计划,继续取得学位取得期间产生的贷款利息根据借款学生所在高校的所属关系,原股利财政部门继续分配不同地区的业务略有不同。具体的缓期还款申请方式可咨询所在高校机构或奖学金办理。三、助学贷款申报程序申报材料(一)贷款证明材料1.2009年入学新生及已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认定工作已提前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审查的学生,毕业中学或者大学应当出具生源地信用开通助学贷款的省市证明材料。2.已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省市外高校已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省市籍在校生,应当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二)身份证资料1.借入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2.聘用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在校生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申报手续贷款申请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借入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本(本)原件及复印件,2.借入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籍证明。新生持有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校学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奖学金借款人生源地证明》。合同签订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核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人向办理银行开立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奖学金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出具《生源地信用奖学金借款合同收据》。合同接收单①贷款学生将合同接收单带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接收单的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接收单送回学生所在的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办理银行的审批。发放贷款①办理银行将贷款存入借款学生的个人账户→②将贷款从个人账户存入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合同变更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需要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称或账号的,或者借款学生继续学业学习,因停学等原因,不能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得延期。四、奖学金注意事项特别注意(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切实履行借款人的各项义务。(二)国家相关政策调整的,按照新政策执行。(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在未经借款人同意的情况下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输入全国网络化的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体系,不良信用记录将影响个人未来生活,对工作产生深远影响。(五)借款人还款后,应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办理银行进行对账工作,防止问题的发生。梳理申请注意事项,1.贷款合同签订频率:为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签订一次。首次签订贷款合同的,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应当同时到场。签订续期贷款合同时,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有《授权委托书》可以办理。自2011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承诺,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相互默认为授权委托关系,因此无需重新签订《授权委托书》。2.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贷款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应与贷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口相符,共同借款人非父母的,年龄应在25-60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超过60岁的,请更换共同借款人。3.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所需材料: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联合借款人身份证和大学录取通知书(在校学生持有学生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本人和联合借款人户口本仅需出示,无需复印件。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从2011年开始,学生们只需在大学资助中心在线办理电子发票,不需要邮寄纸质发票。4.生源地信用再次申请奖学金所需材料:本人签署的申请书和学生证复印件。借入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到受理现场的,另一方可以持《授权委托书》(2011年不需要新版合同)进行申请。高校资助单位出具的本人未在高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5.申请过生源地贷款的学生是否需要将钱存入学校发放的银行卡。不,你只需要把贷款后借的钱打进去就可以了。如果你发现自己的学费在减少,不要担心。贷款出来后以某种形式领取。五、助学贷款额度的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一)贷款额度国家助学贷款上限提高到本专科生及预科生12000元、研究生16000元,为1000至12000(16000)[4]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大学在校生当年在大学获得国家奖学金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奖学金。(二)贷款期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宽限期为5年。注:本政策自2020年起实施,对2020年新合同,本宽限期为5年。2020年以前的存量合同、未开始偿还本金的助学贷款合同(即学生未毕业或已毕业但未开始偿还本金的贷款),可以由借款学生申请,由于偿还计划的变更,在原合同约定的贷款期内宽限期可以延长到五年。(三)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开始之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水平贷款基准利率。生源地信用奖学金的利息按年计算,每年12月20日为偿还日。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分配,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承担。(四)股利政策按照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原则上在学生正常就读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分红。学生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己承担。1.利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均为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部所属高校的学生贷款利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外地上大学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利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学习的,其贷款利息由地方财政承担。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利息全部由学生及监护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承担。2.风险补偿金。生源地信用设立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3.股息和风险补偿的管理。中央和地方承担的股息和风险补偿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每年12月20日前,生源地信用对开展奖学金的办理银行及时分摊全额,由办理银行实行专项账户管理,主要用于弥补贷款违约损失等有利于风险防范和加强管理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