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临沂县小学入学最新政策2022年临沂县中学入学最新政策,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优化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保障我县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受教育权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实施普通中小学招生的通知》(晋教基〔2022〕7号)和运城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实施的通知》(运教基〔2022〕3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2022年全县中小学招生提出以下意见请遵循执行。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一)招生原则全县中小学招生实行同步同权,共同发展的招生办法。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时发布招生计划,同时审核报名资料,同时上网报名,同时开展招生录取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享有相同权利,履行相同义务,实现共同发展,平等发展公民义务教育学校构建一切不享有招生特权的良性发展机制。(二)招生对象为临沂户籍或临沂,具有经商、劳动等群众适龄子女。小学1年级的招生对象是2016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包括8月31日)儿童。初中1年级的招生对象是学籍为2022年的小学毕业生。(三)招生范围公办学校按照“学校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由县根据划定招生区域(区域划分详见附件4、组织招生报名要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按时入学。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为临沂县市区,不得跨县域招生。(四)报名时间、方式、注意事项1.报名时间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报名时间为7月15日至7月19日,具体时间要求参照各校招生公告各校务应在7月12日前将招生公告向社会公布(张贴在学校门口显眼的地方,张贴在学校微信群),宣传本校招生的具体方案和细则,本校招生任何一所学校均不得事先组织报名和招生。2.报名方式各校在组织报名时,必须通过市教育局编制的《运城市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报名平台》统一报名,招生。3.注意事项(1、各校应根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要求,细化本校招生细则,向服务区学生及家长做好宣传工作。要培养校内工作人员,对报名的学生和家长,提供正确的服务。(2、家长到学校进行资料审核和网上报名时,按照各校在招生公告中计划的每日报名批次和要求执行,避免人员集中,同时携带全部相关资料,避免无效报名。(3、通过现场审核并完成网上报名的学生,经学校、县教育局二级审核录取,未通过现场审核的学生,应按服务区向相应学校报名。(4、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应当全部录用。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计算机摇号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摇号不合格的学生,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缺情况,按照相对相近原则统一安排,进行二次分配,不得择校。(5、连续6年在民办9年一贯制(或12年一贯制)学校就读(东康新教育学校为5年),持有本校学籍的现役小学生自愿进入本校初中部的学生经公示无异议可直接录取(如直进人数大于招生计划,则摇号录取)不符合升学条件的学生必须重新参加新生报名,报名人数在剩余招生计划数以下的,报名者全部被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人数的,由计算机采用随机编号的方式建立录取结果。(6、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家长来校时戴口罩,检查3码,5天内检测核酸,测温后可进入校园,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隔。学校应增加工作窗口,减少家长等候时间,安排专人维持秩序,避免发生人群聚集。(7、所有学生须于7月15日至7月19日完成报名。未报名对应服务学校学位满的,只能调整到其他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六)认真做好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入学活动1.伴随迁移的子女入学坚持“两个为主、两个并入、居住证为重要依据”,即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确保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政府以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的方式入学。所有父母或家长同时持有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半年以上)和流离失所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享受与当地学生相同的入学乐趣。2.临投资、经商等外来人员子女参照上述条件享受当地同等待遇。响应县委县政府优化商务环境的号召,对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大招商项目搬迁子女,报名后由服务区公办学校按照第一批录取。3.驻临武警和解放军部队的子女被安排就近进入公办中小学就读,需要向所在学区的公办中小学申请并安排就学,其中包括户口本、父亲(或母亲)军官证、出生证。各中小学要认真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务牺牲的残疾警察子女以及其他各种优抚对象的教育优惠政策。4.认真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就近入学,鼓励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任何学校不得拒绝可以在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残疾程度较重的,可以选择就读我县特殊教育学校,或者由特教学校实施外卖课程。各中心学校要准确掌握辖区内残疾儿童基数,及时动员和支援残疾适龄儿童,确保适龄儿童全部接受义务教育。(七)严格资格审查各校根据县教育局的有关要求,严格审查家长提交的资料,认真检查学生相关信息。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发现虚假、徇私舞弊的,严格追究审核人的责任。跨乡镇升学的,由目前就读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县直幼儿园)负责调查确认,为符合外出就学的学生,发放《跨户籍服务区就学人口基本情况登记表》。发放该证明材料的学校(园)对具体情况的真实性负责。调查阶段发现伪造监护人户口、房产、就业手续的,一律不出具该表,并将详细信息报教育股。二、普通高校招生活动全市普通高校实行“公开招生计划,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的招生办法。所有普通高中(含私立高中)按照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招生方式、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进行招生。如果考生没有参加高中阶段的学校入学考试和没有在网上填报志愿的话,普通高中是不能合格的。未经网上统一录取,新生学籍登记一律不予办理。(一)招生类型普通高校招生类型分为:上学生、统一招生、特长生。新生,即优质高校招生计划。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我县临沂中学、临晋中学60%的招生计划分配给我县所有中学,完成率不低于90%。新生录取分数线不低于该高中第二批统一招生线50分。各中学的具体分配名额参照附件2。统一招生,市教育局根据各高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考生成绩、考生志愿在网上统一录取。特长生,在体育、音乐、美术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或明显才能优势的学生。(二)招生批次提前批次:提前批次:完成特长生招生计划。设两个非平行志愿栏,第一志愿为省、市级示范高中,第二志愿为普通高中。未被录取的特技生可参加常规计划录取。第一批:完成面向全市范围的招生计划。设置两个非平行志愿栏,招生学校是全市面向招生的部分优质高中学校。第二批:完成招生计划,公办高校面向县(市、区)统一招生计划和民办高校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录取。(三)根据招生范围省教育厅的要求,普通高校原则上实行属地(县域)招生政策,使相关高校跨县(市)招生比例逐年下降。(四)特长生招生各普通高校根据市教育局批准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按照招生范围及相关规定进行专业测试。普通高校特长生纳入学校招生总计划,实行计划单列,招生数量(特色学校除外)控制在计划总数的5%以内。特长生报名及录取办法按照《2022年普通高校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五)其他工作1.考生在网上自主填报志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入,不得违背考生的意愿限制,强迫考生报名。2022年初中考生可报考户籍所在地的高中学校。2022年新入学的初中1年级学生3年后只能报考有初中的县(市、区)高中。2.享受就学生计划优惠政策的学生必须是所在学校正式学籍并在该校至少在籍两年以上的学生。过去学生未享受优惠政策,初中学籍或学籍与实际就读学校不一致的,不享受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