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省高考积分与招生优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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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来自安徽省招生信息网,2023年安徽省高考+政策由省教育厅等五个部门发布的《安徽省协调与标准化高考+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安徽省教育厅[t2023]22号)实施情况,具体项目和分数(同时,根据相关情况,申请时只能取一个分数)如下:(1)全国性的四个方面。即:烈士子女(10分)、归国子女、华侨子女、归国子女及台湾省候选人(10分)、独立就业退伍军人(10分),在服兵役期间被授予二级功绩(含)以上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20分)(2)省级附加项目。分类:香港、澳门同胞及其家庭成员(5分),少数民族居住地区的少数民族候选人(5分)在与其他候选人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将由教育部教育[2023]2号实施。(一)和平时期获得二等功、战时获得三等功的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因公务死亡的军人子女,国家规定的三级以上艰苦偏远地区,在西藏自治区、人民解放军总部规定的二级以上岛屿服役20年的军人子女,国家规定的四级以上艰苦偏远地区;在人民解放军总部规定的特别岛屿上工作了10年的军人子女。飞行或停飞时间不足1年或达到飞行年限的空军军人子女、在船上服役20年以上的军人子女、从事空间和核相关工作15年以上的军人子女,参加高考,符合相关大学入学要求的,应当优先录取。(二)退休候选人和残疾警察,在与其他候选人相同的条件下申请大学,并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式、公务员受害者、一至四级公务员残疾公安警察的子女,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公务员受害者和公务员残疾公安警察子女教育优惠待遇的通知》(政务[t2023]27号)的有关规定进入大学。(三)分散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候选人,在与汉族候选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4)经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青年志愿者信任联合激励制度认可的5A级青年志愿者,在与其他候选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