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第六章的主要内容的干部
1、党章第六章《中国共产党章程》一共有十一章。分别是:第一章 党员;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第四章 党的地方组织;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第六章 党的干部;第七章 党的纪律;第八章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第九章 党组;第十章 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第十一章 党徽党旗。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2、党章第六章的主要内容共11章,55条,目录如下:总 纲第一章 党 员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第四章 党的地方组织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第六章 党的干部第七章 党的纪律第八章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第九章 党 组第十章 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第十一章 党徽党旗党章即党的章程,党章是一个政党为保证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的一致和组织上,行动上的统一所制定的章程。一个党的党章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该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任务、组织结构、组织制度,党员的条件、权利、义务和纪律等项。通常衡量一个政党是否成熟党章也是关键因素之一。党章是政党的宗旨和行为规范。党章一般由党的代表大会制定和通过,它的内容上要是规定党纲、组织机构、组织制度、党员条件、党员的权利义务、党的纪律等。党章的内容,随着形势的发展、任务的变化、斗争的需要和党员的情况,定期进行修改。3、党章第六章党的干部中国共产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出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