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张店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义务教育段关于做好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规范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本区实际,特别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着力落实全国及省市教育大会的部署,进一步巩固教育成果,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规范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二、招生条件及程序(一)公办学校招生工作1.招生原则我区学校分布、办学规模、周边住房、根据生源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张店户口学生各义务教育段在公办学校的入学范围(张店城区中小学招生计划图见附件1、,各公办学校根据张店户口,参照房产,相对相近,尊重历史,统筹照顾划定入学原则招生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2.招生对象(1、区内户口申请条件:2022年小学一年级学生将招收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具有张店户口的适龄儿童。初一学生将招收2022年完成小学2017级(或六三制2016级)学业的张店户口学生。(2、区外户口申请条件:本区外户口同居子女达到入学年龄的,应当上小学(出生日期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适龄儿童),初中开学学年学习的,在本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应当在本区合法就业。3.招生流程(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7月19日9:007月24日17:00。(2、在线预报名方式:从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或电脑登陆网站http://www.zibo.gov.cn/icity/public/index(下载和使用方法、报名流程见附件2、、学生家长一方(建议使用一方家长具备的房地产等相关条件报名时,使用该家长信息注册、注册、填报,便于相关、检查)、或注册其他法定监护人资料,登录张店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3、评审:网上报名后数据共享信息成功的学生无需进行现场评审。受相关部门数据影响信息验证不成功的学生,请于2022年7月23日至7月24日到相应学校(平台提示学校)现场报名。区内户籍学生现场审核所需资料为户口本、房产证(房产已交割但房产证未办理的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入住资料或其他住房有效证件)淄博市外小学要完成5年级(或六三制小学为6年级)的学业,需要升入中学的外转入学学生需要提供原小学的学籍表或学籍资料。区外户籍学生现场审核需提供的资料,由户口本、房产证(房产已交割但房产证未办理的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入住资料或其他住房有效证件)或者夫妻双方至少一方自2022年8月31日起半年有效居住证件材料、夫妻双方至少一方张店区从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记录或张店区个人营业执照(或公司资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淄博市外小学要完成5年级(或六三制小学为6年级)的学业,需要升入中学的外转入学学生需要提供原小学的学籍表或学籍资料。平台所有报名信息均由考核学校逐一审核,符合条件的点击考核合格,注释加注。如需进一步核实的点击驳回和注释注明原因,驳回后家长仍可以继续修改,审核学校执行相关情况后再审核。未注册平台的,将在审核学校实施后添加到平台上,注释中注释词后面会添加“#”。家长可于8月1日至2日登录报名平台查看审核结果。报到: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应于8月22日至8月23日登录张店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确认录取情况(建议制作截图),并根据平台提示时间报到学校。4.持有区内户口的学生因患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入学的张店区户口延期的适龄儿童,于7月23日至24日在该区小学领取《张店区适龄儿童延期入学申请表》,按要求提交。5.区外户籍人员子女入学后的待遇安排符合入学条件的区外户籍人员子女统一进入相应学校。入学后推行混合编制,义务教育期间各项费用和待遇与当地学生完全相同。接受义务教育后,报考报名以当年相关政策为准。(二)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按照《2022年张店区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三)特殊教育招生活动大力推进融合教育,采取优先随普通学校班的方式,就近安置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被安排进入特殊教育学校。需要专职人员的护理,不能上学的话实施外卖服务,用各种各样的方法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区特教中心学校继续招收张店户籍义务教育段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智障儿童、少年,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少年学龄前康复和高中段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根据学校报名要求,持户口簿等相关资料于8月6日至7日报名到张店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张店区西二路45号),由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进行检查评估(认知、语言、运动、心理、情绪、行为和生活适应能力)并结合医疗专业机构的检查结果提出了适合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安排。(四)实施辍学保护工作:实行辍学保护学校入学通知书、复学通知书等制度,完善辍学保护学校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比较机制,防止学生辍学,努力实现辍学适龄儿童由“动态清除”向“常态清除”过渡。在申请留守儿童、少年入学时,各校要全面建立学生档案,逐一登记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家长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准确掌握留守儿童、少年信息,便于学生入学后有针对性地开展管理服务。三、2022年相关学校招生区域调整情况(一)相关小学(点击查看区划范围)(二)相关中学(点击查看区划范围)四、其他情况说明1.张店区义务教育区域招生由2022年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制定并公布的招生实施意见以区划方案为准。2.张店户口(学生及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均为张店户口)学生以房产地址为准分期入学,分期入学的房产作为住房交割,未交付使用的房产或非住宅性房产(包括商业公寓)不作为分期入学的房产条件。其他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定义将继续沿袭原有政策。3.父母均为张店户口,子女户口与父母不在一起的,以学生父母户口、地址为准。父母离婚的,子女户口与抚养权人不在一起的,以抚养权人户口、住所为准。父母双方无抚养能力,可以提供有效的证据资料,可以按照其他法定抚养权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4.家属(学生父母及其所有未成年子女)在张店区无自己的住房,户口在学生祖父、祖母或祖父、祖母满5年以上(以2022年8月31日为界),长期同居,学生可按祖父、祖母或祖父、祖母的住房入学。只有张店户口,但张店房产、户口在学生的祖父、祖母或祖父,在祖母处不满5年的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整。5.以家庭(学生父母及其所有未成年子女)名义无独立房地产只有共有房地产,学生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女所占房地产比例在总房地产比例的51%以上的,可以将该房地产作为准划定入学房产证未标明共有人所占房产比例的,以《房产所有人》栏目印制的第一个业主姓名为审查入学条件,学生或父母名义无其他住房的,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整。6.在城建工程中政府统一安排搬迁的,签署拆迁安置协议(未进行货币化补偿)的张店户口居民子女入学可根据拆迁前房地分期入学,申请时家长需提供户口材料、拆迁安置协议等材料。搬迁住房交付使用后,搬迁子女义务教育段的新入学将根据该搬迁住房的位置进行划分。7.户口为张店区户口,是新建、改建、住宅小区换房插队的单位,其子女达到入学年龄需要上小学、初中的,需要开发商事先与区教育和体育局对接,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生源和教育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入学。8.当多个子女家庭有升入该校需求时,统筹区域内教育资源,为同一家庭子女同学升入该校、不同院系较近选择学校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