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强义市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2022初中入学新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2〕109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实现教育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优化商务环境,构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招生。二、招生原则(一)坚持依法教学管理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推进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法办学,努力完善符合市情的体系,科学规范,有效的教育制度体系运行。(二)坚持无考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全市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不得提高成绩或参加考试招生。公办学校实行划一招生,学生根据划一范围就近入学。民办学校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注册入学申请”,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计算机随机配置录取。(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进阳光招生,运用多种渠道宣传招生入学新政策、新要求,及时发布招生信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保证入学机会公平。三、招生办法及区划范围各镇(街道)中心校、局直属中小学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学生基本信息收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工作。坚持“公民同招”,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同一平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任何形式都不能提前选择生源。(一)市区小学一年级招生1.招生对象(1、具有强义户籍、拥有市区住房的适龄儿童:按照相对接近的原则,按照划定范围安排入学。基本条件:①强义市户籍,②2016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未上小学的儿童,③家庭拥有市区住宅并入住。资格审查资料:儿童本人及其父母户口本、房产证(房产证)居住在东区需要提供2022年1月至7月任意两个月的水、电或煤气机缴费凭证。未办理房产证(房产证)的,应当提供房产管理部门正式登记的购房合同和正式发票。(2、随迁子女:按照比较相近的原则在市区和周边城镇(街道)公办学校统一安排入学。基本条件:①非强义市户口,②2016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未上小学的儿童,③家庭在市区有落户点,满足居住、吃饭、学习等基本生活条件。资格审查资料:儿童本人及其父母户口本、房产证(房产证)或者强义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居住在东区需要提供2022年1月至7月任意两个月的水、电或煤气机缴费凭证。未办理房产证(房产证)的,应当提供房产管理部门正式登记的购房合同和正式发票。2.材料要求(1、户口本、房产证(房产证)、居住证等证件办理期限为2022年7月31日。未经物业管理部门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的二手房不予认定。相关材料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检查原件,保存复印件。(2、为确保适龄儿童健康生活,坚持招生工作中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儿童户口至少与父母一方户口一致。(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检查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家长应准备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证明,以便开学后学校检查接种完毕情况。(4、报名时,家长提供的各类资料应当真实有效,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信息验证。一旦发现材料造假或其他造假行为,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如实填写个人诚信档案。3.分片范围及咨询电话分片范围及咨询电话详情见《强义市市区小学2022年分片范围及咨询电话》(附件1、,招生过程中生源分布与学校学位状况差异较大的,适当调整。4.报名方式及时间8月9日至12日,使用电脑登录“河南省小学招生服务平台”(URLhttp://ywzs.jyt.henan.gov.cn/xxzs/),注册新用户登陆系统,根据屏幕范围和家庭地址选择相应的学校,充实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如果填写信息不能正常注册,请致电报名学校或于8月13日至14日持户口本、房产证(房产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学校现场报名。8月13日至14日,在网上对成功申请的户籍簿、房产证(房产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申请学校进行了审查,改善了信息。8月18日至19日,登录“河南省小学招生服务平台”或致电报名学校查询录取结果。8月20日至21日,到报名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二)市区初中七年级招生1.招生对象(1、市区小学毕业生,(2、市区有住房、入住但未进入市区小学的毕业生,(3、未就读市区小学的拆迁子女(非强义市户口)2.材料要求(1、市区小学毕业生和市区有住房、入住但不在市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提供本人及其父母户口本、房产证(房产证)和小学毕业证。居住在东区需要提供2022年1月至7月任意两个月的水、电或煤气机缴费凭证。未办理房产证(房产证)的,应当提供房产管理部门正式登记的购房合同和正式发票。(2、未就读市区小学的拆迁子女(非强义市户口)提供本人及其父母户口本、强义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和小学毕业证。有房产的,可以提供房产证(房产证)代替居住证,暂未办理房产证(房产证)的,需要提供房产管理部门正式登记的购房合同和正式发票。居住在东区需要提供2022年1月至7月任意两个月的水、电或煤气机缴费凭证。说明:①户口本、房产证(房产证)、居住证等证件办理截止日期2022年7月31日,②为确保学生健康生活,在招生工作中坚持学生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学生户口至少与父母一方户口一致③报名时相关资料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④报名时家长提供的各种资料必须实际有效,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信息验证。一旦发现材料造假或其他造假行为,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如实填写个人诚信档案。3.分片范围及咨询电话分片范围及咨询电话详情见《强义市市区中学2022年分片范围及咨询电话》(附件2、,招生过程中生源分布与学校学位状况差异较大的,适当调整。4.报名方式和时间(1、市区小学毕业生以原小学为单位,4月统一报名。(2、市区有住房,入住但未在市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未在市区小学就读的拆迁子女(非强义市户口),携带必要材料于8月9日至1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6:00)报强义市紫荆实验学校。(三)镇(街道)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招生1.各镇(街道)辖区内小学、初中招生可根据教育部、省、市的招生政策和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实施。参照市内小学、初中招生时间安排招生工作。2.各镇(街道)辖区内义务教育招生根据本地生源情况,科学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3.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做好辖区内升学人员的合理分配,严禁大量出现。建议有条件的学校,班额可设小学不到45人,初中不到50人。4.严格遵守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健全和改进相关文件。(四)民办学校招生1.实行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参照市区公办小学、中学招生时间安排招生工作,坚决杜绝事先自己组织招生。2.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信息。各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为符合强义市区域内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3.严禁将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训练竞赛成绩、考级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通过考试或变型考试选拔生源。严禁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冬令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4.严禁民办学校超计划招生。班级额度的设置必须符合国家要求,严禁大的班级额度。建议有条件的学校,班额可设小学不到45人,初中不到50人。5.严格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健全和完善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