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小学入学年龄最新规定2022年及报名户籍规定
很多家长想了解内江小学入学年龄的规定、入学申请户口的规定,本文编辑就内江小学整理了以下要求和注意事项,供参考!一、招生原则是划定招生,就近入学,户籍优先,统筹安排。二、招生对象为2022年8月31日前满6周岁(含8月31日)符合以下城镇小学入学条件之一,未列入全国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1.具有城镇招生学校区划区域内户籍的适龄儿童(以下简称“户籍生”),2.符合入学优惠条件,居住在城镇的烈士、现役军人、因公牺牲、病死军人、援藏在疆和国防科研机构工作人员、公安英模及因公牺牲的警察、消防救援人员抗疫病现场医务人员、政府引进和服务我县高层次引进人才等群体子女(以下简称优抚生)3.法定监护人持有市区招生学校区划区域内有房产的适龄儿童(以下简称“购房生”)、4.居住证或居住证明且居住地位于市区招生学校区划区域内的外出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以下简称“迁居生”)特别提示:城镇户籍生认定户口迁入的截止日期为当年4月30日(含4月30日)自2023年起,随着城镇搬迁申请学位时,需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和法定监护人在本县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申请学位当月继续缴纳)条件中的不动产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所拥有的不动产,不动产的用途(性质)应当为住房。社区或单位建设的小产权房需要提供社区或单位出具的产权证明。三、报名方式及材料城区公办学校幼升小学通过网上学位申请和现场审核进行入学登记。(一)学位申请方式家长使用手机微信扫描码或查询“四川教育管理服务”关注公众号。公众号中选择“公共服务”→点击“升招业务系统幼升小”→填写学生信息→绑定家长手机号→改善学生信息→报名(具体操作详见《资中县2022年“全省招生系统”家长端操作手册》资中县教育与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另文发布)(二)报名所需文件1.户口生: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提供同一户口户口本(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和适龄儿童页),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原件。2.优抚生:提供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户口本(户口本首页、父母网页和适龄儿童网页)、法定监护人实名房产证(或居住证或租房合同和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相关优惠文件规定的证件、证件、证件等原件。3.购房生:提供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和适龄儿童页)法定监护人房产证等住所证明材料原件(提供住房贷款银行加盖新鲜章的住房产权证复印件或房产登记信息表、未取得住房产权证的提供商品住房预售备案通知书或购房合同)4.迁居生: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的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父母网页和适龄儿童网页)、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居住证(或租房合同和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原件、提供法定监护人和用人单位依法订立的劳动就业合同或者营业执照原件。特别提示:以上4种适龄儿童户主或法定监护人非父母,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关系变更等证明材料原件。家长应根据学位申请的种类选择上传相应资料的照片(一张照片不超过2MB)(三)现场审核资料清单以上4种适龄儿童网络信息报告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四)学位申请时间1.在线申请:6月1日上午9:00-6月13日下午17:30,符合城镇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登录《全省招生系统》进行学位申请。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人员对城镇小学报名学生进行网上初审。初审未通过的,法定监护人应当在6月13日下午17:30前重新申请学位。6月14日-6月17日,县教育体育局组织重新提交的学位申请复核。特别提示:确因条件限制不能网上报名的,家长可在网上报名登记的时间内,带着报名登记的资料到幼儿园或招生学校协助学校报名登记。报名系统关闭后,家长无法再次提交申请。在网上提交入学学位申请的家长,6月17日下午一定要重新进入系统,关注审核结果是否合格。2.现场审核:截至6月24日,初审通过的户籍生、购房生、搬迁生家长根据招生学校的短信通知携带“申请所需资料”到学校现场审核,6月23日-6月24日初审通过的优抚生法定监护人持《报名所需资料》到县教育体育局学校教育股现场审核。3.录取和学位确认:6月27日6月28日,县教育体育局和学校对通过学校考核的学生进行了录取和统一部署。6月29日-6月30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省招生系统》进行学位确认。各招生学校公布录取结果,通知被录取学生到校及入学。4.报到:截至8月31日,各校组织一年级学生家长在线或离线扫描码报到。截至9月10日,各校已将学生名单上传到县教育体育局学校教育股。在10月末之前,将导出新生名单,完成电子学籍登记。特别提示:现场审核和到校报告,请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配合扫描编码、体温测量等相关事项。四、录取办法县教育体育局和各城区招生学校按照划一招生、就近入学、户籍优先、统一安置的原则,首先安排必须优先解决户籍生和相关文件要求的优抚生入学,再根据学校剩余学位数,安排剩余优抚生、统筹解决购房生和搬迁生入学。同等情况下学位不足的,以适龄儿童户口迁入时间、不动产登记时间前后等为依据,依次录用,直至名额届满。(一)户籍生录取办法在第一批招生区划区域内录取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一致、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第二批招生区划区域内有户口,其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区划区域内无房地产适龄儿童。第三批为城镇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区划区域内聘用有房地产的适龄儿童。(二)优抚生录取办法1.符合入学优惠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因公牺牲和病死军人、援藏新疆和国防科研单位工作人员、公安英模及因公牺牲和受伤警察、消防救援人员、抗疫现场医护人员政府引进和服务我县高层次引进人才等群体子女,由家长在户籍地或居住地附近优先入学(第一批录取)2.孤儿和事实是无人抚养子女,随着家长在居住地就近入学,市区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搬迁户子女按照居住地就近入学(第二批合格)3.市教育局、县政府文件规定的其他政策照顾对象由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照顾对象在管理部门审核后,于6月10日前将学校名单汇总表以正式文件形式送交县教育体育局,并附上相关审核材料复印件备查。其他需要政策照顾的适龄儿童按照有关文件执行。(3、购房生录取办法第一批采用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区划区域内拥有房产、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第二批法定监护人的聘用,在招生区划区域内没有房产入住,但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区划区域内有居住证适龄儿童。第三批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区划区域内有不动产未入住、“居住证”适龄儿童。(四)搬迁随迁学生的录取方法符合条件的搬迁随迁学生在居住地所属的划片学校有空学位的情况下申报学位,按照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市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前后时间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持有居住证,缴纳社会保障者优先)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县教育体育局或两镇中心学校联合安排入学较近且有空学位的其他学校。如果其他学校也没有学位空缺或不服从配置,则返回户籍所在地或自行申请民办学校入学。五、重要说明(一)“全省招生系统”与公安、人社等部门户籍、房产、社会保障等数据信息相关,网上输入的信息应当与户口本、居住证、房产证等入学证明资料原件相符。法定监护人在《全省招生系统》中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否则系统不予通过审核。家长持虚假资料办理入学申请骗取学位的,经查明事实后城镇入学资格被取消,其子女返籍学习,责任由家长自负。(二)法定监护人留下的电话用于审查咨询和录取时的学校通知,请确保号码正确无误。请务必在6月1日-6月30日电话畅通。电话打不通造成的后果是法定监护人自负的。(三)录取学生与取得符合入学政策的相关证件和时间有关,与本次网上报名预约登记时间无关。法定监护人请避开高峰时段申报。操作更加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