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介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1号)文件精神,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在2018年继续开展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本文将介绍该计划的实施区域、报考条件、招生流程和违规处理等内容,供有意向的考生参考。
一、实施区域
该计划的实施区域涵盖了江苏省39个县(市、区),主要分布在徐州市、淮安市、连云港市、宿迁市、泰州市、南通市、镇江市和常州市等地。具体名单如下:丰县、沛县、睢宁县、徐州市铜山区、徐州市贾汪区、新沂市、邳州市、淮安市淮安区、淮安市淮阴区、淮安市洪泽区、涟水县、盱眙县、滨海县、响水县、阜宁县、射阳县、灌云县、灌南县、连云港市赣榆区、东海县、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迁市宿城区、宿迁市宿豫区、泰兴市、泰州市姜堰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市海陵区、泰州市高新区、如皋市、海安县、句容市、丹阳市、镇江市丹徒区、镇江市润州区、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南京市溧水区。
二、报考条件
考生要想报考该计划,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基本条件:
1.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上述实施区域的农村地区,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招生流程
该计划的招生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3月下旬,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公布招生简章,考生可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或拟报考院校招生网站查阅具体报考时间、办法和要求等信息;
2.4月10日前,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
3.4月3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4.5月31日前,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5.6月7日-9日,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6.6月22日前,高校确定并公示资格名单;
7.6月27日后,考生填报志愿,高校完成录取并公示。
四、违规处理
该计划的招生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对于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