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成绩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政策制定和省级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学[t2023]2号),现就进一步深化我省高考加分改革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1.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考虑我省近年来基础教育发展情况,进一步调整规范高考加分,确保深化我省高考加分改革政策,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拔、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第二,重点课题1.保持“烈士子女”、“在服兵役期间取得二等以上功绩或从战区(原军区)以上单位获得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等积分项目,保持部分积分项目和分数不变,入学时高考成绩提高20分。“自愿就业的退伍军人”的附加项目将被保留,并在入学时根据他们的大学入学考试成绩增加10分。保留“归国人员、海外华人子女、归国子女”“台湾省籍候选人(含台湾籍候选人)”的附加项目,并根据我省实际情况,设定3年过渡期。也就是说,2023年至2023年的高考将根据入学时的高考成绩提高10分。过渡期结束后,积分项目和分数将根据中央相关文件的精神进行调整。3.严格管理积分项目,已取消积分的积分项目不予恢复。具有多个分数的候选人将不被加在一起。3.监督管理1.严格实施资格认定审查工作责任按照“由谁监督、由谁审查、由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实施考生加资格认定和审查工作责任制度,确保职务明确、规章严格、管理严格、方便考生、有利于监督。符合积分政策的考生,必须经过自我申报、相关部门审核、省级学校三级公示后予以批准。未公布的候选人及其分数项目和分数将计入提交的结果,而不使用。2.严格实施积分候选人资质信息公示制度严格执行积分候选人资质三级在线公示机制,省级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县(市、区)招生机构和中学应当明确公示网站,详细、准确、及时地公示。学校也会出现在课堂上。申请应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别、中学、分数项目、分数分数和评估单位。发布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线发布信息必须保留至年底。3.严厉打击作弊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应当对其申请的高考附加资格的真实性负责;因作弊等方式取得附加资格的考生,依法取消当年高考的登记、考试和入学资格,同时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3年。不诚实的事实记录在考生的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中。4.各级招生机构要完善网络、电话、信件等综合举报投诉平台,畅通纪律投诉受理渠道,及时受理新增点伪造举报和考生投诉投诉,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考生和社会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