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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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20高考2021年度普通类(师范类)学校和专业设置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规定,由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在“天津普通高校招生服务平台”上统一组织考生进行的院校分类考试批次,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具体包括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A段、高职专科B段、高职专科C段、高职专科D段等8个批次。
1.我校将结合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际,确定拟录取及预录取的6个批次:文史类本科提前批、艺术体育类本科批、理工类本科批、非美术类本科批、体育单招/高水平艺术团定向培养计划、自主招生本科批、高职高专提前批以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批、体育类专业常规批、综合评价招生平行志愿;特殊类型招生第一批本科阶段各批次共3个类别的7个院校志愿。
2.本次征集志愿采取网上缴费方式,每个院校均设置一个电子档案账户,登录“天津普通高校招生系统”,根据考生个人成绩要求,选择相应省份自行打印的本人名册和密码后通过阳光高考平台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同时,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时间,将考生档案从原报考学校的招生办公室下载并上传至考生报名所在地省级招办。
3.凡因网络问题或不符合该校招生政策要求而退档的考生,经向招生高校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材料后,如需修改或变更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可直接提交至市高招办。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已录取考生,须于4月30日8:00前登录“天津普通高校招生网”修改或参加面试。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其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合格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以确认其毕业证书、学籍信息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复查。
4.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组织考生填报志愿或不填报志愿。
5.未经有关高校招生部门同意,擅自在本批次同批次线上投放招生计划的考生,不得填报当年第一次征集志愿。
6.对于被专项计划省外院校或其他相关招生单位退还尚未录取考生档案并注明退档理由的考生,该生可以继续接受征集志愿处理。已被录取并退档但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因此,如果考生因身体条件等原因被退档,只能参加第二次征集志愿。
7.其他需要通知自己的原因,也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请求学校予以改正。
8.取消正式录取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所有进入该项考核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