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规范公开 保障考生权益
今年7月21日,广西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一批及预科录取结束,标志着我区已完成了五批次的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此过程中,我区坚持“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采取了以下五大举措,切实保障了考生的权益,确保了招生的公平公正。
第一,积极争取和规范管理招生计划。广西招生考试院与区外院校进行了沟通协调,为我区考生争取到了200余所生源较好的区内外高校追加的1500余个招生计划。同时,严格按计划录取,批次内生源不足时,通过公开征集志愿录取。并规定各高校在我区的计划总量调整必须经教育部“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网上提交申请,并加强监督检查学校调整专业计划的情况,以保证招生计划的真实性、严肃性。
第二,严格按规则投档。为提高计划完成率,减少退档,广西招生考试院在平行志愿批次录取工作开始前共进行了90余次的模拟投档。模拟投档有助于招生院校清楚地了解本校生源具体情况,从而准确确定本校投档比例,尽量减少投档后的退档情况,为我区考生争取更多的入学机会,降低风险。投档时,考生排序、投档全部由计算机按事先制定并已向社会公布的规则完成,投档、录取信息及所有工作人员的操作信息均有备案,以备回溯查询,所有操作经得起检验。
第三,实行双录检制度。严格执行双检制,两位录检员为一组,共同完成所分配的招生院校的录检任务,提高录检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互相监督,有效防范录取失误,防止院校出现混淆专业、混淆规则、退档理由不当等情况。严格执行不准退档换录规定,凡按志愿录取或经招生院校征求意见后同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准退档换录。
第四,加大信息公开。及时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各批次招生流程、志愿填报时间及办法、投档和录取的规则及结果、缺额信息、征集志愿填报办法、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平行志愿批次投档分数线等考生应知须知的相关信息。通过自治区教育厅、广西招生考试院官方宣传平台、区内新闻媒体和《院校招生简章》公开考试招生政策;通过《广西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目录》向社会和考生公开招生院校名单及专业计划;通过广西招生考试网公示各项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名单;通过网络、电话、手机短信等多渠道查询方式使考生获得录取信息。
第五,强化监察咨询服务。在高考结束之后,组织广西普通高校招生现场咨询会,参会的有自治区教育厅、广西招生考试院、区内外高校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考生和家长提供了咨询服务。在录取期间,设立了监察电话和咨询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咨询,及时解决各类问题。同时,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通过以上五大举措,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规范公开,有效保障了考生的权益,确保了招生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