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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重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方案公示

2023-07-19 阅读 0

为了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我校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2023年将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现将具体方案如下公布:

一、招生对象

本计划主要面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的农村学生,该地区需符合相关省(区、市)确定的实施区域。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报名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申请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在当地有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在户籍所在县高中有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高中阶段获得数学、化学、物理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奖项。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本计划招生人数占我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2%,招生专业包括: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保险学(保险精算方向)、工商管理类、经济学、法学类、财政学类、投资学、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公共管理类、新闻学、社会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统计学类、数学类。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4月30日。

(二)报名程序

考生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按网上要求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我校,并填报专业志愿(可在我校招生专业中最多选择6个专业填报)。考生需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加盖校级公章),并与其他高中阶段获得的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后上传系统,确认完成报名。(注:我校不接受书面报名材料,所有报名均在教育部网上报名系统内完成)

四、选拔测试

报考学生的户籍、学籍资格由有关省(市、区)认定,我校对经省(市、区)认定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于5月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通过初审名单。通过初审的学生,请于6月10日前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 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对确认参加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考生组织笔试,测试时间为2023年6月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测试准考证为准),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候选人名单,并于6月22日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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