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绍兴市越城区中小学招生报名时间和录取流程发布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成办公室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2、23号)、《绍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成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补充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现我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二)坚持相对最近的入学学校,根据今年招生对象分布情况和学区范围,使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相对最近免费入学。(三)坚持普通学校免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面试、评价等名义择优录取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训练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艺术、体育专科学校可进行艺术或体育相应测试,但不得组织文化课考试。二、招生办法(一)招生对象有四种。一、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2.符合条件在越城区学习的适龄儿童少年。3.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子女一起流动。4.烈士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其他符合条件的对象子女、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外籍人员子女等。小学招生对象为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小学毕业生。(二)招生范围1、老城区内中学)六街道(塔山街道、府山街道、北海街道、城南街道、稽山街道和迪摇街道,下同)、灵芝街道、东浦街道南部九村)塘湾村、鉴湖村、邵家岸村、行宫山村、王家村、壶览村、清水閖村、鲁西村))小学:六街道。2、旧城区外中学)皐口街道、东湖街道、鉴湖街道、马山街道、斗门街道、东浦街道(南部九村除外)、孙端街道、陶堰街道、富盛镇。小学:皐口街道、东湖街道、鉴湖街道、马山街道、斗门街道、东浦街道、孙端街道、陶堰街道、灵芝街道、富盛镇。根据《关于转变滨海街道规划政策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4、10号)精神,截至2024年度,即使滨海街道中小学生入学,也将按照上虞区的政策实施。(三)录取方法适龄儿童少年按网上预报名信息和资格确认方法分类录取。1.符合条件的户籍学生在确认的学区录取。2.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统一录取:。(1、挂名、本人或父母无产权住房的。(2、户口迁入或取得学区住房产权时间逾期的;)3、发布《绍兴市教育局城区7丁目的公立中学、小学招生学区房间核实办法(试行)》通知(绍市教2016、17号)“同一套房3年,只核实同一家子女在学区上学”“共有产权学区房间核实条件”等规定不符合。(四)“房、户一致”采用学校学区内“房、户一致”的;)5、为征收国有土地,在家庭拆迁货币中设置无家庭住房租赁住房的。3.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征收、被拆迁人户籍在本籍的直系亲属仍需上小学和初中的;(1、拆迁(协议签订日)次年起3年内,保留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学校入学资格;)2、住房安置后因非家庭原因不能取得房产证或转入户籍的,可参照“房、户一致”类型进入安置地所在学校就读。)3、无货币住房,在拆迁地所属招租范围内居住在出租房的,可按出租地址统一采用。4.复读生和移居子女“绿卡生”按区域统一录取,其中旧城区由区教体局统一录取,旧城区外由各街(镇)中小学统一录取。)旧城区外招生范围内符合“绿卡”条件的随迁子女数量超过本镇中小学招生规模的,可按父母现居住地(居住证登记地址)连续居住期顺序排序,在招生期满前,按未能采用的统一安排入学。)2、因搬迁子女拆迁等原因,现居住地实际不足6个月,但在越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符合其他入学条件的,统一安排入学。(3、优秀移动人才子女入学,参照《为优秀移动人才子女接受9年义务教育提供入学便利的若干意见》(越教体〔2019〕132号)执行。5、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警察、国家综合消防救助队人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子女、国有土地征用住房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对象子女;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外籍人员子女等,按照有关政策录用。户籍学生学区(资格)的确认方法请参照附件1,“借用学生”的资格确认方法请参照附件2,与移居子女一起“绿卡学生”的资格确认方法请参照附件3。三、申请方法除育才学校外,各校招生对象需进行在线预报名,可通过手机打开“浙江省里办”APP“越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事项在线办理。网上预报名称分三次进行,具体安排如下:。四、合格程序(一)网上预录取预报名信息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统一按照招生政策进行预录取,7月30日前,完成已成功的预报名招生对象预录取工作。报名成功的适龄期孩子们,在预聘工作后,可以在“浙江办”APP预报名平台“我的报名”栏目查询预聘结果。)二)现场录取老城区学校组织现场报告7月30日至31日,已拟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通过预录取通知邮件或“在浙江运营”应用程序预录取查询结果向该校进行现场报告,核对相关资料(详见附件),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旧城区外学校现场验证合格时间自行确定。五、其他事项(一)“浙里办”APP等平台查询的房产证、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或区建和交通运输部门备案的正式购货合同和全价购货单(预售单)视为有效房产证。(二)互联网上的预报名称日后原则上不能修改相关信息。各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网上预约或以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三)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或免征入学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应当在家长或家长按规定时间完成预报名后,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交申请书、病历等资料,经学校审核同意,报区教体局批准备案。缓学通常为一个年级,缓学期满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交缓学申请。未办理缓学手续的儿童少年,安排第二年入学时区教体局统一入学。(四)育才学校按原办法报招生,绍兴市少子艺术学校另行制定全区招生招生办法。(五)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进入附近学校,按班级学习。户口在越城区申请进入特别学校的入学对象者,应当在具有县级以上资格的医疗机构对残疾种类和程度进行检查鉴定后,由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在7月底前向入学学校申请。学校通过网络预报名系统完成学生的信息录入。(六)利用伪造证件、过期票等虚假资料入学的,经调查,取消了学区学校入学资格,户籍学生统一为区教体局,最后安排入学,借调学生随移居子女“绿卡生”返回原籍地入学将有关情况通报给资料提供者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涉嫌违法的,向公安部门报告处分。(七)其他特殊情况,参照有关文件和原则办理。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工作,责任及人,措施到位,操作规范有序。(二)重视宣传服务)区教体局、设立招生工作电话(小学招生(88316979,初中招生)85730175,教育服务窗口咨询)88718253、,向社会提供招生咨询和服务。各学校要在网上报名字期间开通招生工作电话,尽到负责人的责任,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切实加强与家长、社会的沟通,及时按政策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旧城区外中小学应及时制定各类招生录取办法,报区教体局备案。(三)加强学籍管理的各校要规范新生学籍档案的编制,按照学籍电子化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电子学籍库信息更新工作。(四)严格执勤纪律的各校,必须严格执行区教体局提出的招生计划,不得擅自超额招生、无计划招生、违反招生、举办重点班、慢动作班等。区教体局监察职能科全面监督招生工作(监督、投诉电话)85120596、,将监督结果作为校务审查的重要依据。对违反招生的学校,按照纪律追究校长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七、相关附件1:2022学年越城区户籍学生学区(资格)确认办法一、旧城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的户籍、本人或父母募集范围内的产权房或公房)直管公房、公租房和主机房,下同)是确定该学区的主要依据